黎建辉、黎淑华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黎英俊、陈月珍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白沙里9号406号房全套;
2、汕头市白沙里9号501号房全套。
上述不动产为房改房,属被继承人黎英俊和其配偶陈月珍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由其儿子黎建辉继承白沙里9号406号房全套、女儿黎淑华继承白沙里9号501号房全套。
该宗继承申请按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办理,自核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如申请人虚假承诺将依法予以更正或撤销登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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