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美卿、陈俊勇、陈俊彬、陈俊鸾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陈才喜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潮安街72号甲座104号房全套;
2、汕头市海滨路颐海御景雅轩803、804号房;
3、汕头市南海横路11号海悦花园12、13、14幢14幢1206、1306号;
4、汕头市南海横路30号海悦花园15、16、19、20、21幢地下室车库097号车位;
5、汕头市南海横路11号地下室24号车位。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海滨路颐海御景雅轩803、804号房全套及南海横路30号海悦花园15、16、19、20、21幢地下室车库097号车位由其儿子陈俊勇继承,南海横路11号海悦花园12、13、14幢14幢1206、1306号由其配偶郑美卿及女儿陈俊鸾继承,潮安街72号甲座104号房全套及南海横路11号地下室24号车位由其儿子陈俊彬继承。
另因潮安街72号甲座104号房全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90300258号)遗失,现一并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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