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公告(夏趾6宗)
2026-03-23 15: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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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定,我中心拟对鮀江街道夏趾村庄美杰等6宗“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汕府【2020】65号)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址:韩江路浦江大厦404房 ;联系方式: 0754-88940781
序号 | 权 利 人 | 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层 数 | 权属来源 | 用 途 | 备 注 |
1 | 庄美杰 | 庄岳宏 | 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居委会夏园十八巷21号 | 440511002016JC00593 | 125.40 | 265.73 | 2 | 自建 | 农村宅基地 | 实际使用宗地面积超过1.16㎡,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2 | 陈锦宏 | / | 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居委会夏园十九巷22号 | 440511002016JC00603 | 74.10 | 172.12 | 2 | 自建 | 农村宅基地 | 实际使用宗地面积超过0.67㎡,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3 | 庄仁凯 | / | 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居委会夏园二十一巷24号 | 440511002016JC00626 | 61.50 | 78.37 | 1 | 分析 | 农村宅基地 | 实际使用宗地面积超过3.87㎡,建筑面积超3.87㎡,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4 | 陈衍棠 | / | 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居委会夏园十六巷19号 | 440511002016JC00777 | 121.98 | 258.93 | 2 | 自建 | 农村宅基地 | |
5 | 翁永桃 | / | 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居委会夏园十九巷20号 | 440511002016JC00793 | 74.10 | 255.13 | 3 | 自建 | 农村宅基地 | 实际使用宗地面积超过0.62㎡,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6 | 陈舜杰 | / | 金平区鮀江街道夏趾居委会食鳖十四巷1号 | 440511002016JC00897 | 76.70 | 494.71 | 5 | 自建 | 农村宅基地 | 实际使用宗地面积超过1.29㎡,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