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5)粤0307执104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0)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61603号
粤(2021)汕头市 不动产证明第0023433号
高俊辉
房地产权
他项权
440507007019GB00001F00020085
珠城路26号观海居2幢2401号房全套
2
粤(2021)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8469号
440507007019GB00001F09990046
珠城路26号观海居地下室一层46号车位
3
粤(2021)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8464号
440507007019GB00001F09990047
珠城路26号观海居地下室一层47号车位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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