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汕头经济特区兴伦企业时装有限公司遗失位于叠金工业区内一期C3-2宗地、叠金工业区C3-2(1幢)全座和叠金工业区C3-2(2幢)全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91300001-2001)和《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3047024号和粤房地证字第30470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汕头经济特区兴伦企业时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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