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贤、张丽婷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张敬远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泰安华庭东区2,3,4,5幢5幢701号房全套及平原新村西门外七横11号全幢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泰安华庭东区2,3,4,5幢5幢701号房全套由其配偶陈秀贤、女儿张丽婷共同继承,平原新村西门外七横11号全幢由其女儿张丽婷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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