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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被继承人庄圣伟)
  • 2026-03-06 15:2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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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丹、庄获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庄圣伟遗留的坐落于:

      1、汕头市护堤路6号韩机一座210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属被继承人庄圣伟与其配偶吴楚霞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

      2、丽日庄西区51座602号房全套;

      3、民族路73号2梯705号房全套。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汕头市护堤路6号韩机一座210号房全套一半份额由其女儿庄丹继承;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1座602号房全套、民族路73号2梯705号房全套由其儿子庄获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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