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丹、庄获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庄圣伟遗留的坐落于:
1、汕头市护堤路6号韩机一座210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属被继承人庄圣伟与其配偶吴楚霞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
2、丽日庄西区51座602号房全套;
3、民族路73号2梯705号房全套。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汕头市护堤路6号韩机一座210号房全套一半份额由其女儿庄丹继承;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1座602号房全套、民族路73号2梯705号房全套由其儿子庄获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3月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