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陈松发遗失位于津湾东三街2号御海阳光花园1-3、5-13、15-17、19-23、25-32幢地下室二层551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列:粤(2025)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1492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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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人陈松发遗失位于津湾东三街2号御海阳光花园1-3、5-13、15-17、19-23、25-32幢地下室二层551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列:粤(2025)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1492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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