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邱国贤遗失位于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1幢1901号房全套、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1-3幢地下室122号车位、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1-3幢地下室123号车位(共三套)的《房地产权证》及《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06769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221514号、粤(2017)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3889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邱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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