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明、林博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林伟权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中山路34号703号房全套及中山路34号112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中山路34号703号房全套由儿子林国明继承、中山路34号112号房全套由儿子林博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