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园路32号306号房全套、丽水庄东区20幢504号房全套权属人蓝碧音(已去世),已核发《房地产权证》证号分别列:粤房地证字第C2575004号、粤房地证字第c1127210号。根据《公证书》(2025)粤汕粤东证字第5367号、(2025)粤汕粤东证字第5366号,上述不动产由蓝伟豪继承,现继承人蓝伟豪报称上述《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办理转移(继承)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蓝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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