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李小放遗失位于明茵路二横4幢303号房全套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4830970号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国用(1993)字第8020370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小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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