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于2025年12月18日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网站公示文号汕不动产声明(2025)373号不动产权属登记声明(郑汉加)中“郑汉加原居住花园里左旁8号楼下,列第六测区988地号内”,应更正为“林汉加原居住花园里左旁8号楼下,列第六测区988地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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