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原上涂坪四巷36号,列第五测区2231地号内,据住户周汉洲反映,在该宗地自建贝灰砂混合结构三层楼房产壹座(未确权)。住户于1990年与汕头市安平区上塗坪二期危房改造办公室签订《危房改造拆迁回迁协议书》及《回迁安置及增购住宅协议书》,改建后补偿安置于现址跃进里11号2梯406号房全套(合同地址新楼工字楼第四层406号房),全套补偿。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希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拆迁补偿转移登记手续。
声明人:周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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