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姿、王瑾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王永鑫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春杏路20号104号房全套、中山路锦泰花园中区12幢203号房全套、紫云庄58座115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春杏路20号104号房全套、中山路锦泰花园中区12幢203号房全套不动产由其女儿王庆姿继承;紫云庄58座115号房全套由其女儿王瑾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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