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昇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陈杭林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新溪镇金叶岛金香苑1027幢全幢一半份额、碧霞庄北区16座206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及碧霞庄北区16座08号车库一半份额(上述不动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陈杭林与王淑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陈杭林占有份额由其儿子陈明昇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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