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05执恢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汕国用(1995)字第80200271号
汕头日报社
土地使用权
440511008004GB00276W00000000
金园路2号
2
粤房地证字第4638700号
房地产权
440511008005GB00052F00020025
金园路2号全座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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