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5)粤0511执恢1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C6423241号
吴晋诚
房地产权
440507005009GB00009F00130289
丹霞庄西区13-16幢,13幢附楼13幢1503号房全套
2
粤房地证字第C6423248号
440507005009GB00009F00130045
丹霞庄西区13-16幢,13幢附楼64号车位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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