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林耀芝遗失位于乌桥振球后巷25号(前门)全座的《房产所有证》(汕房字第013543号)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国用(1991)字第0502390026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林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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