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洺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陈少慧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1幢2504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同共有人吴铭洺);
2、汕头市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1-3幢地下室1号车位一半份额(共同共有人吴铭洺);
3、汕头市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1-3幢地下室2号车位一半份额(共同共有人吴铭洺);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被继承人的上述不动产由其女儿吴铭洺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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