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坞港墘路5号乙幢501号房全套权属人方展鹏(已去世),已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4678018号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公证书》(2025)粤汕潮汕第1258号,上述不动产由方莉莎继承,现继承人方莉莎报称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办理转移(继承)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方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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