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幼珊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杨克家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碧霞庄中区42座8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被继承人杨克家与其配偶郑幼珊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被继承人杨克家占有的份额由其配偶郑幼珊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