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路35号水岸名都家园3幢203号房全套权属人张月音,已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41688号】;另上述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17)汕头市不动产证明第0061034号】。现权属人“张月音”和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报称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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