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5)粤0507执171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汕头市不 动产权第0023702号
粤(2022)汕头市 不动产证明第0037557号
姚秀芳
房地产权
他项权
440507007017GB00139F00090157
港澳路18号御海天宸花园9幢2801号房全套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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