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分享到:
不动产权属登记声明(住户刘望告)
  • 2025-08-13 16:4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本市原下涂坪二巷106号全座,列第五测区1/1678地号内,据住户刘望告反映,在该宗地搭建贝灰砂混合结构三层楼房产壹座(未确权),底层建筑、土地使用面积21.00平方米,叠合建筑面积64.08平方米。于2000、2002年与汕头市安平建筑总公司“下涂坪片”旧城改造办公室(现汕头市中恒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旧城区改造拆迁协议书》及《回迁安置及增购协议书》,改建后补偿安置于现址南海横路30号海悦花园18、19、20幢20幢304号房,全套补偿。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希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拆迁补偿转移登记手续。

      声明人:刘望告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