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原下涂坪一巷168号,列第五测区1/1678号内,住户王瑞娇(已故)、王富强在该宗地修建混合结构三层房产壹座(未确权),土地使用面积25.06平方米,叠合面积75.19平方米。住户于2002、2007年与汕头市安平建筑总公司下涂坪片旧城改造办公室(现汕头市中恒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旧城区改造拆迁协议书》及《回迁安置及增购议书》,改建后补偿安置于现址南海横路30号海悦花园15幢702号房全套(合同地址:新楼15幢702号房),实测建筑面积42.03平方米,全套赔偿;南海横路30号海悦花园15幢703号房全套(合同地址:新楼15幢703号房),实测建筑面积53.04平方米,其中补偿面积33.16平方米(王瑞娇、王富强共同共有),增购面积19.88平方米(由王瑞娇购买), 增购部分已经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因王瑞娇已去世,根据其继承人提交的不动产继承申请报告书,被继承人的上述不动产由其女儿蔡露议继承。
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或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给予蔡露议办理拆迁补偿及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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