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奕辉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郭佩芳、吴膺仁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韩路一横7号2座202号房全套(房改房,属被继承人郭佩芳、吴膺仁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吴奕辉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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