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惜珠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杨树平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华新城振华园5.6幢6幢3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杨树平所占份额由其配偶姚惜珠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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