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5)粤0507执恢40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12732号
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083号
周德昌
房地产权
他项权
440511015001GB00002F00030033
金砂路66号锦逸荣庭3幢902号房全套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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