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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遗失声明(被继承人陈继旭)
  • 2025-06-12 09:5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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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奕霞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陈继旭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0幢101-108号房;

      2、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0幢112号房全套;

      3、汕头市中山路锦泰花园南区5幢104号房全套。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黄奕霞继承。

      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位于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0幢112号房全套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1409975号,现声明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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