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奕霞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陈继旭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0幢101-108号房;
2、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0幢112号房全套;
3、汕头市中山路锦泰花园南区5幢104号房全套。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黄奕霞继承。
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位于汕头市丽日庄西区50幢112号房全套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1409975号,现声明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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