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黄铭庭遗失位于光华路112号11、10号房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00370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黄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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