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婵卿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姚成彦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丹霞庄北区10幢(金都园大厦)3/202号房全套;
2、汕头市丹霞庄北区10幢(金都园大厦)5/202号房全套;
3、汕头市丹霞庄北区10幢(金都园大厦)16/202号房全套;
4、汕头市丹霞庄北区10幢(金都园大厦)18/202号房全套;
5、汕头市丹霞庄西区38幢303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同共有人王婵卿占有全套一半份额)。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被继承人姚成彦的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王婵卿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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