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奕鹏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李佩芬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春泽庄南区42幢403号房全套;
2、汕头市春泽庄南区29、30、36、37、39幢地下室2209号车位。
根据继承人提交的不动产继承申请报告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郭奕鹏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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