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映鸾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文守德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翠园34幢303号房全套及汕头市翠园34幢304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陈映鸾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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