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横路7号2幢409号房全套权属人为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赵木荣(已去世) ,其中公房部分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3197399号),赵木荣个人购买部分已核发《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0207011号)。根据《公证书》(2025)粤汕汕头第1238号,权属共有人赵木荣(已去世),上述不动产赵木荣占有份额由赵跃弟继承,现继承人赵跃弟报称上述房产的《房地产权共(有)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办理转移(继承)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赵跃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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