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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权属人:汕头市金砂企业(集团)公司)
  • 2025-05-14 09:2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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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属人汕头市金砂企业(集团)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汕金集建(1991)字第050500130055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汕头市金砂企业(集团)公司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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