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丽、许逸淦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许如明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津湾西一街10号君悦海湾11幢1106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有人许逸淦)及津湾西一街10号君悦海湾3、4、7、8、11、12幢地下室一层167号车位一半份额(共有人许逸淦)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津湾西一街10号君悦海湾11幢1106号房全套许如明占有份额由其配偶黄艳丽继承,津湾西一街10号君悦海湾3、4、7、8、11、12幢地下室一层167号车位许如明占有份额由其儿子许逸淦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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