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娇明、吴燕玲、周滨彬、周奕豪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周湘强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韩江路41号万泰春天花园8幢103号房全套;
2、汕头市韩江路41号万泰春天花园8幢203号房全套;
3、汕头市滨港路22号118号房全套;
4、汕头市滨港路22号119号房全套;
5、汕头市滨港路22号120、220号房;
6、汕头市东厦花园三区16、19、23、27幢104、204号房复式;
7、汕头市东厦花园三区16、19、23、27幢105、205号房复式;
8、汕头市东厦花园三区16、19、23、27幢106、206号房复式。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韩江路41号万泰春天花园8幢103号房全套由其配偶吴燕玲继承;韩江路41号万泰春天花园8幢203号房全套由其女儿周滨彬继承;滨港路22号118号房全套、119号房全套、120、220号房及东厦花园三区16、19、23、27幢104、204号房复式、105、205号房复式、106、206号房复式由其母亲林娇明、儿子周奕豪共同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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