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原中华里右旁4号全座,列第六测区7/738地号内,据住户林铭汉反映,在该宗地上搭建贝灰砂混合结构二层半楼房产壹座(未确权),底层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32.00平方米,叠合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于1992年与汕头市达濠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商品房经营部签订《拆迁改建合同书》,改建后补偿安置于现址华坞路163号4幢203号房(建筑面积83.20平方米,全部补偿)。因汕头市达濠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处于停业状态,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现由林铭汉申请办理上述房产不动产权登记。该项目属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按照汕自然资发【2020】97号《关于加快处理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希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拆迁补偿转移登记手续。
声明人:林铭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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