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5)粤0507执恢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45906号
粤(2022)汕头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867号
吴泽洲
房地产权
他项权
440507005008GB00002F09990110
金砂路123号时代明珠君庭地下室一层110号车位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