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原北墩村廉割路一横巷4号,权属登记人张木财,张木捞,张木胜,张木鲁,原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列:汕集用(1993)字第8001100704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木捞,张木材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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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原北墩村廉割路一横巷4号,权属登记人张木财,张木捞,张木胜,张木鲁,原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列:汕集用(1993)字第8001100704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木捞,张木材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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