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登记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龙祥街道周厝塭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列:汕头集有(2015)第78000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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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登记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龙祥街道周厝塭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列:汕头集有(2015)第78000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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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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