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农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杨方笙、李惠文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大南山路5号长江公寓25-26幢26幢201号、205号房全套(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被继承人杨方笙、李惠文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女儿杨小农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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