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辉、杨宏辉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杨长禄(录)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福安三横街18号406号房全套及同平路3号933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汕头市福安三横街18号406号房全套由其儿子杨锦辉继承,同平路3号933号房全套由其儿子杨宏辉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