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分享到:
不动产继承公告(被继承人赵汉庭)
  • 2025-03-25 16:4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赵锦卿、赵晓洁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赵汉庭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乐山路18号东德园8、9幢9幢706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同共有人赵锦卿占有全套一半份额);

      2、汕头市牡丹园5幢604号房全套。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乐山路18号东德园8、9幢9幢706号房被继承赵汉庭占有的份额由其女儿赵锦卿继承,牡丹园5幢604号房全套由其女儿赵晓洁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