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曾正根遗失位于金韩路8号1幢203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列: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3482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曾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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