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定,我中心拟对岐山街道镇(街道办事处)南畔街章丽璇等1宗“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更正地址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四楼404 ;联系方式: 0754-88940781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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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定,我中心拟对岐山街道镇(街道办事处)南畔街章丽璇等1宗“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更正地址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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