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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被继承人黄创松、陈惜英)
  • 2024-04-25 17:1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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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冬睿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黄创松、陈惜英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1、泰安华庭东区11、12、13幢11幢5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有人:黄冬睿);

      2、泰安华庭东区11、12、13幢11幢602号房全套;

      3、泰安华庭东区半地下室车库065号车位;

      4、泰安华庭东区半地下室车库112号车位;

      5、金信园11座703号房全套(房改房)。

      上述不动产为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被继承人黄创松、陈惜英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根据继承人提交的不动产继承申请报告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黄冬睿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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