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姚桂云遗失位于平东一街21号704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列:粤(2017)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55607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姚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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