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林崇敬已去世,根据《公证书》(【2021】粤汕粤东第496号),汕头市信荣右巷德香里门牌5号列第4测区5/333地号全座三楼全层由儿子林刚继承。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国用(1991)字第05021700073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及继承登记手续。
声明人:林刚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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